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2022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要求,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落实到实处,鼓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各项评比办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予以公示。
一、奖励对象
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籍中特别优秀和贫困的学生。
二、申请主要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除了基本条件之外,在校期间无补考、作弊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学期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65分以上(不低于65分),综合测评名次达到本专业(班)前15%,无违规、违纪记录(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
国家助学金,学习态度良好,无违规、违纪记录(含学校、二级学院通报),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
三、公示流程
现各二级学院已将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籍与资助管理中心,校评优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全校师生如发现这些学生有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向学生工作部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及电话:
董事长:xushunting2005@163.com
党委书记:hbgcdw@126.com
校长:xiaozhang@hbgcjsxy.com
学生工作部部长:89653347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下载:
半岛官方网站·(中国)官方网站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半岛官方网站·(中国)官方网站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