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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官方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开展 “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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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 “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活动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积极响应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妇女联合会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二届“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的通知》(冀应急[2020] 29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特色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文明素质,调动广大家庭和学生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性,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全省应急管理中心工作,通过“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全校推荐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吸引广大家庭和学生积极学习宣传应急与安全知识,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师生和社会公众养成良好安全习惯,营造“我为安全做贡献,社会有我更安全”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文明素质,努力建设星级平安校园,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要求

校属各单位通过活动深入挖掘,可分别推荐1个符合省推荐标准的“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 候选先进典型,经过学校推荐工作委员会评审,分别择优选出 1个“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 候选先进典型向省教育厅推荐,引领带动师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效提升全体师生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筑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群众防线。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活动

1.推荐范围及形式

推荐范围:河北省辖区内的我校教职工所有家庭

推荐形式:我校教职工参加省教育厅直属大、中专院校 “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备注:全省开展省市县三级“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活动,从县级开始推荐,每个县(市、区)命名100 家县级安全文明家庭;从县级安全文明家庭中择优推荐到市级,各市分别命名100家市级安全文明家庭;从市级安全文明家庭中择优推荐到省级,省级成立推荐命名委员会,按照标准进行审核,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命名100 家省级安全文明家庭。

2.推荐标准

各级推荐为“安全文明家庭”的家庭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2)主动学习宣传并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3)主动学习掌握应急与安全知识,在单位和社会上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成为安全行为榜样;引导、带动所在社区(乡村)居民广泛学习应急与安全知识,带动身边人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安全意识强,自防自救意识高,能够及时关注并传播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熟练掌握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技能,遇有险情能够妥善应对。

(5)弘扬安全家风,深植家庭安全理念,积极参与安全宣传“五进”、知识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歌曲、小品、相声等多种文艺形式,广泛传播应急与安全知识。

(6)积极宣传1235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奖励政策,及时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积极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关注支持我省发布的事故灾害类权威信息,及时转发,正面评论,正确引导舆论走向。

(二)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

1.范围及形式

推荐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推荐形式:我校在校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直属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工作,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备注:全省开展省市县三级“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从县级开始推荐,每个县(市、区)命名100 名县级“安全文明之星”;从县级“安全文明之星”中择优推荐到市级,各市分别命名100名市级“安全文明之星”;从市级“安全文明之星”中择优推荐到省级,省级成立推荐命名委员会,按照标准进行审核,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命名100 名省级“安全文明之星”。

2.推荐标准

各级推荐为“安全文明之星”的学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支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2)能够主动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阅读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观看“开学安全第一课”、公益宣传片、安全知识讲座等方式,主动学习掌握生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应急与安全知识。

(3)安全意识强,自防自救意识较高,在学校和社会上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行为规范,成为安全行为榜样,能够以主人翁精神主动参与应急与安全相关活动;能够及时关注并传播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安全提示,熟练掌握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技能,遇有险情能够妥善应对。

(4)积极参与安全宣传“五进”、安全课程、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向同学、家庭成员及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知识与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共同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带动大家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积极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奖励政策,带动同学、家庭成员及社会公众及时反映身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6)关注支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四、实施步骤

(一)校属各单位推荐阶段(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

按照推荐标准和活动要求,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集体推荐等形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荐标准和数量,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推荐“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候选先进典型各1个。

(二)学校评审推荐阶段(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

学校推荐工作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各单位推荐的“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候选先进典型进行择优评审推荐,按照推荐标准和活动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向省教育厅推荐“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候选先进典型各1个。

(三)明确县、市、省三级推荐命名阶段

县级推荐命名阶段(2020年11月);市级推荐命名阶段(2020年12月);省级推荐命名阶段(2021年1月)。

按照推荐标准和活动要求,县、市、省各级“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依次择优推荐,各级推荐命名委员会,对下级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名单进行审核评定,按照“客观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次命名县、市、省级“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并以悬挂标牌、颁发荣誉证书的形式予以褒奖。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推荐命名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深入推.动活动开展作为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对推荐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荐工作委员会,各级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加强媒体宣传,创新推荐形式,丰富选拔内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学生、面向群众,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选出标准高、影响大、立得住的先进典型,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工作落实。坚持线上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LED屏、校报、广播、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将推荐活动与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推荐命名活动推动应急宣传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校属各单位要做好属地内“安全文明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初审推荐工作,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安全文明之星”候选学生的推荐表、事迹材料报备至安全工作处。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同时,报备电子版家庭成员及学生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照片2张。

联系人:陈腾飞,电话:89162867。

附件1:《河北省“安全文明家庭”推荐表》;

附件2:《河北省“安全文明之星”推荐表》(在校学生推荐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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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