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务部、学生工作部:
根据《半岛官方网站·(中国)官方网站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思政岗位津贴发放指导意见》(河工校发〔2021〕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思政岗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河工校发〔2021〕25号文件中规定的思政岗位津贴发放对象,试用期内不参与考核。
二、考核要求
思政岗位津贴实行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工作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考核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表现,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专职思政课教师重点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科研成果等内容;学管副院长、学管办主任、团总支书记、招生就业办主任、专职辅导员重点考核师德师风、履职尽责、工作素养、业务水平、工作成效等内容。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不得超过15%。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2024年1月15日前各学院将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的考核实施方案,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经教务部审核后的考核实施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2024年1月19日前将公示过的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提交形式: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
(命名方式:学院名称+思政津贴考核方案/考核结果)
五、其他
各教学单位注意留存考核原始材料和考核结果,以备查询。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晶晶
电话:68005021
邮箱:1271997505@qq.com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月12日